本局置局長,承市長之命,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置副局長三人,襄助局長處理局務。主任秘書一人,下設行政、保安民防、外事、戶口、後勤、訓練6科及 秘書、督察、保防、法制、公共關係、資訊、政風、會計 、統計、 人事等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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