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體技術師法草案(資料來源立法院) - Dental All-ceramics - Yahoo!奇摩部落格 齒模製造技術員逾越第一項業務範圍,擅自施行口腔內外科、治療牙病或其他醫療業務者,除依醫師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處罰外,並由原發證照機關廢止其登記證及從業執照;其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前項所定辦法有關從業登記、從業執照、從業行為或處所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