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低收、中低收入戶服務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符合以下條件者: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本市103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為14,794元)。 2.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臺幣15萬。
低收入戶相關福利—房屋租金、房屋修繕、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老人安養護申請標準作業程序 二、苗栗縣低收入戶 房屋修繕補助實施計畫。三、苗栗縣辦理低收入戶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實施計畫。四、苗栗縣辦理低收入戶老人收容安置補助實施計畫。 ...
高雄縣低收入戶補助標準 - 相關部落格
高雄市中低收入戶的判定標準 - Yahoo!奇摩知識+ 高雄市中 低收入戶的判定 標準 發問者: 鷹掦千里 ( 初學者 1 級) 發問時間: 2005-08-17 12:40:54 解決時間 ... 未領政府其他生活 ...
高雄縣及台南縣中低收入戶的標準? - Yahoo!奇摩知識+ 如題: 高雄縣及台南縣中 低收入戶的 標準?新聞沸沸揚揚地炒熱這個話題!我想了解一下,自己是否也淪為中 低收入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