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組織規程暨編制表 - 高雄市政府人事處 1999年12月25日 - 第二條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以下簡稱本館)置館長,承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局長之命,綜理館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置副館長一人,襄理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