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尋求解決管道 -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一)調解: 醫療院所部分: (1)醫院:有專責處理醫療糾紛之公關或社工組,可將就醫情形、狀況及希望處理 ... (3)調解委員會委員數: 14~16人,每場次調解委員數為: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