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 法規名稱: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月3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1月3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外字第 10150003970號 令修正發布第7點、第25點,並自102年1月2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