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領資格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1. 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請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 (1) 在國保加保期間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經診斷為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並領有重度或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且經評估沒有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