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之一、第十條立法總說明 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之一、第十條立法總說明 檢肅貪污,澄清吏治,建立廉能政府,為國家永續發展之基石。 公務員為人民公僕,薪資來自納稅人,操守廉潔,戮力從公,乃其本分,若貪污腐敗,除破壞法律秩序,腐蝕社會根基外,更影響政府公信力 ...
貪污治罪條例 第 6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 金: 一 意圖得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者。 二 募集款項或徵用土地、財物,從中舞弊者。 ...
貪污治罪條例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2014年2月1日 ... 四、懲治走私條例第十條第一項之罪。 五、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五條之罪。 六、 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六條之罪。 七、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十六 ...
貪污治罪條例 貪污治罪條例(民國95 年05 月 30 日修正). 第1 條. 為嚴懲貪污,澄清吏治,特制定本 條例。 ... 本條例修正施行前,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於修正施行後一年內自首者
貪污治罪條例(民國98年04月22日修正) 三、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前項第一款及第 二款之未遂犯罰之。 第6 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 ...
貪污治罪條例條文 貪污治罪條例. 第1 條 為嚴懲貪污,澄清吏治,特制定本條例。 .... 第9 條 本條例修正 施行前,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於修正施行後一年內自首者,準用前條第一項之 ...
刑法瀆職罪與貪污治罪條例解析 - 國家文官學院 二、貪污瀆職罪之行為主體:說明刑法分則第四章瀆職罪及貪污治罪條例. 的犯罪行為主體公務員之定義。 三、公務員貪污瀆職犯罪之類型:罪刑法定原則下,公務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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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治罪條例 - 國立中正大學主計室 貪污瀆職案件之檢舉人應予獎勵及保護;其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各機關應採取具體措施防治貪污;其辦法由行政院定之。第十九條 本例條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
貪污治罪條例 為嚴懲貪污,澄清吏治,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犯本條例 之罪者,依本條例處斷;其受公務機關委託承辦公務人員,犯本條例之罪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