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治罪條例 1‧ 中華民國五十二年七月十五日總統制定公布全文20條 2‧ 中華民國六十二年八月十七日總統修正公布全文20條 (名稱:戡亂時期貪污治罪條例) 3‧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七月十七日總統(81)華總(一)義字第3479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18條>>原條文 4‧ ...
貪污治罪條例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2014年2月1日 - 公務員犯下列各款所列罪嫌之一,檢察官於偵查中,發現公務員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自公務員涉嫌犯罪時及其後三年內,有財產增加與收入顯 ...
貪污治罪條例 - 歡迎蒞臨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全球資訊網 1 貪污治罪條例 (民國 100 年 11 月 23 日修正) 第1 條 為嚴懲貪污,澄清吏治,特制定本條例。第2 條 公務員犯本條例之罪者,依本條例處斷。第3 條 與前條人員共犯本條例之罪者,亦依本條例處斷。第4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 ...
貪污治罪條例 第 6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 金: 一 意圖得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者。 二 募集款項或徵用土地、財物,從中舞弊者。 ...
貪污治罪條例的收受賄賂與不正利益(農委會) 一、案例事實 台北市政府某機關之科長王明,係主管該機關工程之設計、監造及施工等業務;王科長分別於 91 年 10 月及 12 月間,前往台北市某有女陪侍的鋼琴酒吧,分別消費 3 萬元與 5 萬元不等,事後卻將兩張由其簽名之本票對帳單,交付承攬該機關 ...
貪污治罪條例(民國98年04月22日修正) 三、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前項第一款及第 二款之未遂犯罰之。 第6 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 ...
貪污治罪條例條文 貪污治罪條例. 第1 條 為嚴懲貪污,澄清吏治,特制定本條例。 .... 第9 條 本條例修正 施行前,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於修正施行後一年內自首者,準用前條第一項之 ...
173 號 - 司法院大法官 共有土地分割無償移轉,取得價值增多者納增值稅之函釋違憲? 解釋文. 土地為無償移轉者,土地增值稅之 ...
通過增訂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2項「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此外,法務部為免增訂「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後,因行賄當事人已經觸法而不願出面檢舉,爰於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5項同時修正「犯前四項之罪而自首者,免除其刑; ...
貪污治罪條例 由於此網站的設置,我們無法提供該頁面的具體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