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所有條文(外部版) 一、教育部 (以下簡稱本部) 為辦理教育事務財團法人之設立許可及監督 事宜,特依民法有關規定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稱教育事務財團法人 (以下簡稱教育法人) ,指以舉辦符合本 部主管業務之公益性教育事務為目的之財團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