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令:核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0條之1第1項第3款規定,受毒品戒治人,為「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5條 ... 內政部令:核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0條之1第1項第3款規定,受毒品戒治人,為「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5條第1項第2款明定之治安顧慮人口,該受毒品戒治人,包括受「觀察、勒戒」及受「強制戒治」之人,均不得任用為警察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