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又同法第七條第二項 規定藥師執業應接受繼續 教育 ,並每六年提出完成繼續 教育 ...
重要公告!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說明- 會員資訊- 高雄市藥師公會 Ù原健保局規定醫療機構簽約時,藥師需備足48小時繼續教育學分附件之規定已廢止 ;繼續教育點數是採累計的,除了首次申請執業登記日及藥師考試及格後相差五年 ...
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活力藥師網 2010年2月24日 ... 署長楊志良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一條本辦法依藥師法(以下稱本法)第七 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藥師申請執業登記,應檢具 ...
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本辦法依藥師法(以下稱本法)第七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 四、最近六年內 接受繼續教育達一百五十點之證明文件。
更新目前藥師執業登記須注意事項 (1) 藥師執業登錄,其執業日+6年 (包含首次、執業中斷超過1個月以上) ... 依「藥師 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十條」規定,藥師課程積分類型百分比之使用原則摘要 ...
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總說明 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總說明. 茲藥師法業於九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 ,其第七條第三項規定藥師申請執業登記之資格、條件、應檢附文件、執業執照發 ...
公告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藥師法(以下稱本法)第七條第三項 及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藥師申請執業登記,應檢具文件如下:. 一、申請書。
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總說明 規定藥師申請執業登記之資格、條件、應檢附文件、執業執照發給、. 換發、補發與 ... 規定藥師接受繼續教育之課程內容、積分、實施方式、完成繼續教育. 證明文件及 ...
2010年,藥師持續教育學分修改事宜@ 快樂小藥師Im pharmacist ... 也許你沒有常常看衛生署公告,不過這個可要看一下: 發布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 ... 但新增一個規定,就是你的150點中有60%必須是這種『實際去聽課』的點數。 3.
藥師繼續教育的精神在哪? 藥事人員繼續教育的制度既己經成立,有很多的問題並未解決,例如:真正遵守規定 的藥師有多少人呢?有多少的藥師真正是抱著學習的精神去聽課呢?有多少藥師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