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工退休金新制舊制比較表(93/6/12製表)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項目 勞動基準法(法律依據) 73.8.1施行(舊制) 勞工退休金條例草案(法律依據) 93.6.11立法院三讀通過(凌編)74.7.1實施 1.退休金制度 確定給付制 Define Benefit Plan 由雇主於平時提存勞工退休準備金,並以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存儲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 如有符合53條之退休勞工,但還沒有要申請退休,此時公司表示要進行資遣,那該員工 ... 常見問答 如有符合53條之退休勞工,但還沒有要申請退休,此時公司表示要進行資遣,那該員工是否可請領舊制的退休金並同時領取新制的資遣費,亦或只能領取新舊制的資遣費? 勞工如已符合自請退休要件,但尚未提出申請退休前,雇主依法終止 ...
中華民國勞動部 - 業務主題 > 勞動福祉退休 > 勞工退休 > 勞動基準法退休金相關業務(勞退舊制 ... 什麼是「勞工退休準備金」? 事業單位提存於台灣銀行的勞工退休準備金,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按月所提撥,該準備金之所有權屬於雇主,係為未來勞工如符合退休條件時,事業單位可用於支付勞工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制度工作年資之退休金預 ...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 設立或免設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宣導資料專區 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1項規定:「雇主應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存儲,並不得作為讓與、扣押、抵銷或擔保之標的;其提撥之比率、程序及管理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3條第1項「為保障勞工 ...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3條「繼續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1項規定,按月於五年內足額提撥 ...-台灣法律網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4年3月15日勞動4字第0940012420號函 《摘要》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3條「繼續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1項規定,按月於五年內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疑義釋示。一、有關「勞工退休準備金」制度,乃「勞動基準法」(舊制)第56條所課予雇主 ...
(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公司餘款領回作業說明 99.8.6版 (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餘款領回作業說明及表格. (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9 年7月29日勞動4字第0990131225號函辦理). 壹、領回步驟:. 步驟一、確認已收到 ...
勞工退休準備金簡介 - 勞動部 進階查詢. ::: ... 事業單位提存於台灣銀行的勞工退休準備金,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 事業單位按月所提撥,該準備金之所有權屬於雇主,係為未來勞工如符合退休條件時 ,事業單位 ... 因此,有關勞工退休準備金之提撥,仍須按原舊制勞基法規定繼續辦理 。
勞工退休基金財務及運用說明 - 勞動基金運用局 2013年12月3日 ... 舊制勞退係由雇主提繳退休準備金至獨立帳戶存儲,其屬準備金性質,勞工退休時由 ... 勞工亦可隨時向勞保局查詢帳戶餘額,可完全掌握帳戶狀況。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動支勞工退休準備金 2015年2月11日 ... (7) 帳戶內之金額不足以支付退休勞工之退休金者。 2.勞工結清舊制年資給付通知書 (1) 退休勞工職稱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經理、副經理者。
事業單位結清年資、歇業或已無適用舊制勞工領回勞工退休準備金申請書 7、勞工已選擇新制暨繳款證明。 8、其他舊制勞工資遣或退休或自動離職證明文件。 9、勞工退休準備金對帳單影本乙份。 1、年資結清協議書。 2、結清年資計算清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