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 - 维基百科 臺灣地區 ,亦称 臺澎金馬地區 、 臺澎金馬 、 臺閩地區 ,在《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歷次版本中稱為「 自由地區 」,是指自 1955年 大陳島撤退 之後迄今, 中華民國政府 所有效統治與管轄的 領土 。覆蓋範圍包括 臺灣 、 澎湖群島 、 ...
移民署法規 ─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 ...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點選開啟法規查詢) 法規沿革: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二月八日內政部 (82) 台內警字第 8273459 號令訂定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100年12月6日 【公布日期】民國100年12月21日 章節索引>>法規內容>>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總統(81)華總(一)義字第3736號令制定公布全文96條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九月 ...
歡迎來到中央銀行全球資訊網 ─ 為配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簡稱許可 ... 為配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簡稱許可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茲增修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部分報表及填報須知,請自100年10月(報送100年9月份資料)起改依新格式填報,並依說明二至六配合辦理,請 查照。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暨施行細則 - 國際事務處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 49 - ... 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議...... - 87 - .... 第三條. 本條例關於大陸地區人民之規定,於大陸地區人.
壹-11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3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送件須知-配偶來臺團聚 且無依法不予許可之情形者,依規定核准停留期間為6個月。 二、 申請次數及注意事項: (一) 來臺團聚者,停留期間不得逾6個月(或實際核予停留期間),但所持 大陸 往來通行證或護照所餘效期未滿7個月者,僅得延...
陸籍配偶 _長期居留_親屬繼承_兩岸人民關係條例_楊承彬 律師 事務所 Yangn Cheng Pin Law Firm 民法 > 大陸地區人民 ... 發佈日期:2011-05-26 大陸地區人民如何繼承臺灣之遺產 因臺灣及大陸兩岸日漸開放之故,有關臺灣被繼承 人所遺留之財產,基於法律之規定,而由被繼承人之大 陸地區親屬繼承之案例,乃時有所聞,尤其,陸籍配偶
海峽兩岸關係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台灣海峽兩岸關係(簡稱兩岸關係)是指位於台灣海峽東西兩側的台灣與中國大陸之互動關係。此名詞原可泛指台灣與中國大陸的任何關係,但由於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特殊的政治情勢,故常被用作政治概念指稱現今立國於台灣的中華民國、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