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減除之可扣抵稅額,不得計入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 - 財政部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以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因不屬於盈餘分配,原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所含之股東可扣抵稅額,不得計入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