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8年緊急命令追認案 - 議政博物館 - 立法院 緊急命令係指國家於非常時期,由國家元首發布,其效力超過法律,甚且可停止憲法若干條款效力之命令。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 ...
緊急命令- 台灣大百科全書Encyclopedia of Taiwan 2014年3月11日 - 緊急命令制度源於歐洲憲政,發達於20世紀,我國憲法亦訂有「緊急命令」 ... 其後在1999年9月21日,臺灣發生芮氏規模7.3級的九二一大地震,震區受 ...
總統公布緊急命令後~立法院追認問題? - Yahoo!奇摩知識+ 總統公布 緊急命令後~10日內立法院完成追認!!是包含"追認"~完成要10天嗎??還是10天內立法院執行追認~~又要在幾天內追認完畢????!!!又~~正在休會中的立法院~要在幾日內自行集會~~幾日內完成追認???不是我愛咬文嚼字~~實在是想完全搞清楚!!!因為...
Wikisource:緊急命令-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2009年8月12日 - 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中華民國行憲以後,總統未曾依憲法第43條規定發布緊急命令,立法院(國會)也未制定緊急命令法。
請問立法院追認問題??????? - Yahoo!奇摩知識+ 請問為啥緊急命令*法規命令這些不是由立法院決議還要交由立院追認????目的是啥????? ... 九七修憲後,行政權被割裂為行政院長與總統共享,在緊急命令時尤為如此,憲法上「非常態」的緊急命令必須先由行政院會議和總統達成合意後方能提出,而又為了 ...
議政博物館-典藏專輯 三、88年9月28日緊急命令追認咨文以臨時報告方式提報立法院第4屆第2會期第2 次會議,經決定:「本案交全院委 員會審查,審查後提交院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並依朝野協商結論處理。」後,院會旋即休息改開全院 ...
緊急命令追認 - 相關部落格
總統公布緊急命令後~立法院追認問題? - Yahoo!奇摩知識+ 2007年12月13日 -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 ...
立法院全球資訊網-認識立法院-職權 各機關發布之行政命令則應送立法院備查,立法院得依法交付委員會審查,若發現其中有違反、變更或牴 ... 總統發布之緊急命令,應於發布後10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
論緊急命令 緊急命令. 經過數日討論,立法院決定以「備查」回應行政院的「察知」,政爭暫告 ... 而又為了避免行政權假藉緊急而行獨裁,憲法又規定了緊急命令需經立法院「追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