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令函-全國人事法規釋例資料庫檢索系統 二、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老邁或重大傷病須侍俸者。三、配偶或子女重大 傷病須照護者。......」 二、茲為免認定寬嚴不 ...
經驗分享 侍親對象所稱直系血親尊親屬「老邁」年齡六十五歲以上之計算. 民國30年8月1 日出生人員,95年8月1日起為65歲。 項目符號.
教育部全球資訊網[ 拾壹、留職停薪] 二、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老邁或重大傷病須侍奉者。三、配偶或子女重大 傷病須照護者。......」復查本部八十七年三月 ...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一覽表.doc 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老邁或重大傷病須侍奉者。 2.「老邁」係指65歲以上。 3. 「重大傷病」係指須由評鑑合格之醫院 ...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五、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老邁或重大傷病須侍奉。 六、配偶或子女重大傷病 須照護。 七、配偶因公派赴國外工作或 ...
學校職員留職停薪作業.doc -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 1.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者,並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 2.本人或配偶之直系 血親尊親屬老邁或重大傷病須侍奉者。 3.
公務人員(侍親)留職停薪及復職申請 - 財政部人事處 侍親留職停薪申請條件為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老邁或重大傷病須侍奉者。 2 .公務人員符合上開情形,簽請服務單位 ...
留職停薪申請書(一) 一、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者,並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 二、本人或配偶之直系 血親尊親屬老邁或重大傷病須侍奉者。
留職停薪 1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老邁(65歲以上)或重大傷病須待奉者。 2配偶或子女 重大傷病須照護者. 期限:期間以二年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