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原: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 本條例所稱特殊境遇家庭,指申請人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及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 ...
單親及特境家庭福利- - 桃園縣政府社會局 1、緊急生活扶助:按當年度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1倍核發(103年度為1萬869元),每人每次最高以補助3個月為限,同1案情以補助1次為限。事實發生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同一事由,若已申請過相關社會救助,需扣除後予以補助)
特殊境遇婦女權益 - 中華民國書香關懷協會 婦女權益 - 安心 一、特殊境遇婦女權益 (一)什麼是特殊境遇婦女? (二)申請須知 (三)緊急生活扶助 (四)子女生活津貼 (五)子女教育補助 (六)傷病醫療補助
服務-特殊境遇家庭服務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特殊境遇家庭服務 ... 為協助遭逢特殊境遇情形之家庭,如喪偶、離婚、未婚生子、配偶入獄或遭受家庭暴力等,給予其家庭經濟補助及照顧。
特殊境遇婦女補助 - 相關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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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 為加強照顧婦女福利,扶助特殊境遇婦女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緊急照顧,協助其自立 ... 所定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包括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 ...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原: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 2014年2月5日 - 本條例所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包括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傷病醫療補助、兒童托育津貼、法律訴訟補助及創業貸款補助。
嘉義市-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申請及審核作業要點... - 歡迎來 ... 二)以本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為事由申請補助者,其「六個內」之認定包含入獄日起算六個月內或剩下刑期超過六個月。 六、本市特殊境遇家庭扶助之項目依本條例 ...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 內政部 四、未婚懷孕婦女,懷胎三個月以上至分娩二個月內。 五、因離婚、 ... 申請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及兒童托育津貼者,前項特殊境遇家庭,應每年申請認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