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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法第19條定義之特種買賣才有7天的鑑賞期
延伸知識
消保法第19條所規定之7天鑑賞期
消保法
消保法第19條
訪問買賣
訪問買賣存證信函
郵購或訪問買賣
各年月為基期之消費者物價總指數稅務專用
郵購買賣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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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法第19條定義之特種買賣才有7天的鑑賞期知識摘要
(共計:21)
| 電子商務七天鑑賞期之探討以及修法建議(三)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但消保法並未就商品做明文定義,僅在消保法施行細則第四條規定: 本法第七條所稱 商品,指交易客體之不動產或動產,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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