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是指將夫妻的財產區分成「婚前財產」及「婚後財產」,財產的所有權為夫妻各自所有,並各自 ...
(新制)與舊法之聯合財產制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第二項)夫妻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者,其改用前 ... 依修正前之聯合財產制,夫妻對第三人所負債務之責任,係依財產種類之不同 ...
依民法親屬篇之規定,何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其要件為何? - 法律常識問題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 所屬機關-法律宣導及教育-法律常識問題 ... (一)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3D列印商機完全解析 - 104教育資訊網 - 104人力銀行 104雜誌文章專區,本篇3D列印商機完全解析出自數位時代- 趙郁竹作者。內容前言:第一、二次工業革命造就規格化、大量生產的製造業,但隨著個人主義抬頭,少量 ...
法定財產制 - 利禾保力龍首頁 大家好久不見,夫妻財產制新修訂也已經過了時日,現在終於有時間給大家一個說明,希望對大家日常生活有所助益。 ... 原則為落實民法1030之1條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剩餘財產分配權如以前述「永豐餘遺產 之爭」已有說明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區分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之實益在於:婚後財產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應為剩餘財產之分配,由夫妻各得二分之一,但如果平分結果對配偶之一方不利時,得請求法院調整或免除。例如夫妻之一方好吃懶做,靠另一方努力辛苦養家,因對家庭無貢獻 ...
親屬繼承篇-法定財產制 又所謂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係指夫或妻之一方死亡、離婚、改用其他財產制及婚姻撤銷等情形,基於權利得自由處分之概念,故許夫妻得自由約定有關剩餘財產分配之 ...
法定財產制為何 - 相關部落格
謝心味律師法律服務網 法定財產制規定為何? 答‥由民法第一千十七條規定得知,法定財產制規定將夫或妻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証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証明為夫或妻所有的財產,推定為夫 ...
依新修正之法定財產制下,夫妻各自保有財產之所有權、管理 ... 依新修正之法定財產制下,夫妻各自保有財產之所有權、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權,為何就其婚後財產,仍互負報告之義務?又夫妻一方請求他方報告,而他方拒絕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