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PDF 最新98.6.10 民法繼承篇的修正,在概括繼承(民法§1148)的規定中,第二項明定:「 繼承人對. 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 ...
增訂民法繼承編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條之一、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條之一 ... 85. 司法院公報. 第51 卷第8 期2009 年8 月. 增訂民法繼承編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條之 一、第一千一百. 五十六條之一、第一千 ...
民法繼承編施行法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2013年2月4日 ... 繼承在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修正施行前開始且未逾修正施行 前為拋棄繼承之法定期間 ... --102年1月30日修正公布前原條文--
法律諮詢家 - 遺產篇 (二)大陸地區人民死亡在臺灣地區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 三、誰是納稅義務人?申報書如何填寫? (一)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為:1.有遺囑執行人者,為遺囑執行人。2.無遺囑執行人者,為繼承人及受遺贈人。3 ...
父親死後只留下債務,父債子還畫句點《民法-繼承篇》 法律新法上路 新法上路 後,子女繼承遺產後,不知父母生前替人作保,導致債務上門,不限時間,繼承人都只須負「有限責任」,以繼承所得遺產負清償責任。但此部分並未溯及既往 ...
| 民法限定繼承大翻修!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日前報載:立法院於本年的五月二十二日舉行的院會,三讀通過了「民法繼承編暨施行法」部分條文的修正案,修正後的法條,經過 總統明令公布施行後,將全面改採繼承人限定責任,我國數千年來傳統的「父債子償」習俗與法律,都將一併宣告走入歷史。
病後人生│一站式服務網: 【遺產】遺產繼承過戶《進階篇2》 先把這個黃金定理記起來:裁判分割 = 用「應繼分」分割,且極可能用到法拍。 當子女們沒有遺囑可以遵循、坐下來協議也沒個結果,這時!只要有「任一個」子女受不了了, 直接向法院提出裁判分割訴訟(成為原告),其餘繼承人選就會一起進入 ...
增訂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一條之三條文;並修正第一條之一條文 - 司法院 87. 司法院公報. 第51 卷第8 期2009 年8 月. 繼承人違反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之一 規定,致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受. 有損害者,亦應負賠償之責。 前項受有損害之人,對於 ...
病後人生│一站式服務網: 【遺產】遺產處理《概念篇》 再提醒一次,代書能幫你的是「各單位跑腿」,但如果你的問題是「家人談不攏遺產分配」, 代書是不管家務事的,所以真喬不攏時要找的還是律師來循法律途徑解決。 呼~希望這個《概念篇》有讓大家至少了解誰有繼承權(Who)、何時該處理遺產 ...
民法繼承篇修訂,我國繼承制度又有變革與新的規定 - 高雄殤葬事宜規劃高雄拋棄繼承-限定繼承 - PChome 個人 ... 請注意 ! 因民法繼承篇短期內再次修訂,我國繼承制度又有變革與新的規定,(立院三讀通過時間:民國 98 年 05 月 22 日,總統公布時間為2009/6/10 。因本次修正條文未定有施行日期,所以繼承編修正條文生效時間為2009/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