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繼承是被繼承人死後,由其配偶或一定親屬,當然地、包括地繼承被繼承人之非一身專屬權之財產上權利以及義務。繼承人之資格和繼承的標的依時空環境的不同而有所演變,原則上現代國家均以「配偶和一定親屬包括地繼承被繼承人之財產(遺產)」為 ...
繼承,原來如此 - 高雄市政府法制局 問6:法定繼承人中有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及完全 行為能力人,如何繼承? 問7:97年1月4 ... 至於繼承人中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人,沒有民法 第 1153條第2項限定責任規定之適用,因此原則上還是依 第1148條概括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一切權利義務 ...
民 法 第 五 民法 第五編 繼承 編 參、民法類 民 法 第 五 編 繼 承 參-334 判例 人)民 53台上1928(請求之對象及時效) 繼承回復請求權,係指正當繼承人,請求確認其繼 承資格,及回復繼承標的之權利而言。此項請求權,應以與其繼承爭執資格之表見繼承人為對象,向之
《勞基法》順位困擾 婦領亡兄撫恤飽受折磨 -《天秤座 法律網》 法律評析 黃女與姊姊依規定向環保局請領喪葬補助費及死亡給付,依《勞基法》、《勞工保險條例》等規定,受領順位依序為「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
民法繼承Q&A - 上 - 全國應收帳款部 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都是法定 繼承人,原則上依照下列順序繼承(同一順位 ...
繼承篇 - 曾桂釵律師事務所 現行民法已不採概括繼承,依民法第1148條第2項規定改以限定繼承有限責任為原則 ,並依民法第1156 ... 依民法第 1138 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法定繼承人的順序-民法第1138條 - 天空部落格 - 蕃薯藤 2010年10月9日 ... 依據民法第一一三八條規定之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法定繼承人的順序為:1. 配偶: .. .
中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 代書 | 估價師 l 遺產稅簡介 l 遺產稅申報 l 遺產之價值 l 遺產管理人 l 遺產與保險 l 遺產繼承 l 免稅扣除額 l 大陸人繼承 遺產稅簡介: 何時申報,向何單位申報: 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 (包括動產、不動產及一切有財產 ...
誰是繼承人?何時可以開始繼承? - 天秤座法律網 根據上面所談到的法律條文,先撇除甲的配偶乙來說,甲的小孩丙、跟雙親丁、戊都在 法律上有繼承資格,但是丙的繼承順位 ...
民法繼承Q&A - 上 - 全國應收帳款部 - 應收帳款 所謂「拋棄繼承」,係指您具狀向法院表示不要繼承過世被繼承人生前所遺留下來的「全部財產及債務」。辦理完成後,法律上就當作從被繼承人死亡時起,沒有您這位繼承人,所有財產及所有債務都跟您無關,即使後來發現有其他財產,您也不能再繼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