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尊親屬罪-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民國23年(1934年)10月31日制定,次年1月1日公布、7月1日施行的《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殺人罪之後所列,就是第二百七十二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教唆殺害直系血親..-阿摩線上測驗 (C)甲成立普通殺人罪的教唆犯,乙成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的正犯 (D)甲與乙成立普通殺人罪的共同正犯. 高普考/三四等◇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
殺害尊親屬罪-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 月1日施行的《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殺人罪之後所列,就是第二百七十二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