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需知-文件申請(病歷及診斷證明書)-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門診掛號→醫師開立→櫃檯繳費→領取證明書及蓋關防。 住院病人經由住院醫師開立後,由本人或其家屬持國民身分證正本,辦理繳費後至住院室窗口領取。 申請外籍看護工(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經本室收件寄桃園縣長照中心需7-14日工作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