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 - 法律諮詢家 遺產繼承人&遺產繼承權 繼承的意義:民法第1147條-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 繼承者(乃介於財產與身份之間),係指某一人死亡時,就該死亡人非專屬一切權利義務,尤其有一定親屬身份關係人為意思表示或請求。
法律扶助基金會:輕忽拋棄繼承程序,巨額債務從天而降 - 樂多日誌 文/法律扶助基金會台東分會編按:遺產的繼承是先人的恩澤,然而債務的繼承,則可能讓人無預警地陷入財務黑洞當中,相關拋棄繼...
繼承人得繼承多少遺產? - 聯晟法網 繼承人無庸為任何之表示。依民法第1144條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 之權,其應繼分(即繼承人得繼承遺產之法定比例),依下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1138條所定 ...
我要如何避免繼承到債務?【附拋棄繼承聲請狀範例】 ... ,以具有法定繼承人身份 (或資格) 者為限,在知悉得為繼承之時起,可以在 3個月內 向 法院 聲明 拋棄繼承 ... 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的聲請狀範例 如下 ...
辦理拋棄繼承注意事項及應備文件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辦理拋棄繼承程序. 1、 拋棄人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死亡人)戶籍地法院聲請拋棄繼承。 2、 應備文件:. (1) 被繼承人(死亡人)之除戶戶籍 ...
拋棄繼承 拋棄繼承聲明書。(各聲明人均應具名,如係未成年人為聲明人時,詳參後附 ... 先順序繼承人未辦理拋棄繼承者,後順序之繼承人不得先行辦理拋. 棄繼承;另繼承權不 ...
法律扶助基金會:修法後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相關問題宣導文宣(文 ... 2007年12月28日 ... 也就是說成年繼承人若沒有向法院聲請下述的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的話, ...... 如果還 沒超過拋棄繼承的三個月期限,您還是可以試著向法院聲請。
民法繼承權及案例探討 最新98.6.10 民法繼承篇的修正,在概括繼承(民法 1148)的規定中,第二項明定:「繼承人對 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之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即原則改採限定繼承以保護弱 勢之繼承人,免於終生背債之生命中不可承受的重,但為維護法之安定 ...
上一頁 - 歡迎光臨地政法規全球資訊網 共有土地或建物標示之分割及合併,有本條之適用。二宗以上所有權人不相同之共有土地或建物,依本法條規定申請合併,應由各宗土地或建物之共有人分別依本法條 ...
放棄繼承權公證- MBA智库百科 申辦放棄繼承權公證,申請人應向公證機構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明 ... 1、 不宜由法定代理人代理非完全行為能力人辦理放棄繼承權的公證. 由於接受和放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