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用地一般可分為:計劃道路、既成道路及私設 ... 道路用地一般可分為:計劃道路、既成道路及私設道路三種。 依據建築法第48條: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應指定已經公告道路之境界線為建築線。但都市 ...
既成道路將競價收購 - 聯晟法網 六‧為解決既成道路 徵收問題,內政部也曾提出容積 移轉等相關措施,但反映在現實面,反而增加了 都市的負荷,且對小地主而言,可能拿到的補償 ...
計劃道路 - 道路用地買賣 - 痞客邦PIXNET 以目前國内多達1.6萬公頃的公設用地(含道路用地),政府根本無財源徵收,因此既成 道路原則上是不徵收的。既成道路已供 ...
既成巷道之認定 | 再宇有限公司 上一頁 既成道路原非法律上之名詞。顧名思義,係指現在已形成之道路而言,毫無特殊的意義。惟行政機關所稱既成道路則有其不同之意義。一旦被行政機關認定為既成道路,行政機關則得對該道路主張有公用地役權,應供公眾通行,即該道路縱 ...
未產生經濟效益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具公用地役關係既成道路認定標準 | 營建署全球資訊網 未產生經濟效益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具公用地役關係既成道路認定標準 都市計畫組 發布日期:2008-07-21 內政部97.7.21台內營字第0970805405 號令訂定發布 ...
既成道路糾紛探討 既成道路糾紛探討 文 吳玉山(本會理事長) 壹、引言 一、目的: (一)避免建築產業界經營發生不必要糾紛,由產、官、法界探討,進一步對既成道路之認定有所瞭解,及如何避免糾紛。 (二)「未雨綢繆」因應縣市合併後,指定路線建照核發相關問題探討。
工程資訊 (原通行時效為十年)巷道是否設有路障,舖設保養是否由公所負責皆為既成道路認定 應審酌之處。復按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四OO號解釋理由書:「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首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 ...
法壇細論-昭信法律事務所 二、 既成巷道之 認定標準(成立要件): 既成巷道(又稱公用地役權、 既成道路、民間百姓習稱「路地」),其 認定標準依大法官釋字第400號解釋有三:(一)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二) 於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並無阻止...
什麼是現有巷道?現有巷道與既成道路有什麼不同? - Yahoo!奇摩知識+ 那麼我們知道既成道路的類型是相當的多,先回歸到事實面、實際面,我們來觀察 既成道路;基本上我們說如果它是公眾通行的私人道路,長達20年以上, ...
玖、既成巷道政府不處理:人民如何主張權利 - 法壇細論-昭信法律事務所 既成巷道(又稱公用地役權、既成道路、民間百姓習稱「路地」),其認定標準依大法官釋 字第400號解釋有三:(一)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