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成道路如何定義 - Yahoo!奇摩知識+ 現有巷道之前提須為供不特定之公眾通行達廿年以上。台灣省政府建設廳73年12月26日函字,既成巷道通行地役權之取得時效,按民法第七百六十九條之規定為廿年。(原通行時效為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