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 公告新北市10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最低生活費為每人每月11,832元,低收入戶家庭財產一定金額【動產限額每人每年7萬5千元、不動產限額每戶325萬元】;中低收入戶家庭財產一定金額【動產限額每人每年11萬2,500元、不動產限額每戶48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