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調查及生活扶助核發作業要點 十一、申請人如不服本局或區公所審查結果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原處分機關提出申 復。惟申請人提出申復,不影響其依法提起行政救濟之權利。 申請人之申復經審核通過後,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或低收入戶生活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