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應行辦理事項 公務人員退休 : 一、於屆退三個月前(或奉准辦理自願退休之後),由本院人事單位以書面通知辦理退休。 二、所需資料: (一) 退休事實表三份: 1檢送以下證件至人事單位填寫退休事實表格,經審視無誤後,打印四份(一份存底)交當事人簽章。
銓敍部全球資訊網[ 法規彙編 ] 第 一 條 公務人員之退休,依本法行之。 第 二 條 本本法適用範圍,指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並經銓敘審定之人員。 前項人員退休、資遣之辦理,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現職人員為限。
公教人員退休法制改革專區 - 新北市政府人事處人事業務系統 【公務人員90制、高中以下教師85制】得擇領月退休金起始年度分析程式. 退休撫卹法部分, 退休撫卹法部分.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 (102.4.11由考試院函送立法院)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與99年5月14日行政院函請立法院 ...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總說明. 現行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係 於九十九年一月十三日修正公布。學校教職員退撫新制,自八十五年二月一日施行 ...
公務人員退休法擬增訂「防嫩妻條款」之評析 - 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壹、前言 考試院於民國98年4月3日函請立法院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該法修正擬增訂第18條第4項第1款:「遺族為配偶…如不領一次撫慰金,得依下列規定,按原領月退休金之半數或兼領月退休金之半數,改領月撫慰金:一、年滿五十五歲或因身心障礙 ...
針對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規劃之自願退休教育人員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延後方案說明資料(99 一、問: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修法通過,教育人員是否將比現行規定晚10年(50歲延至60歲)才可辦理自願 退休 ... ...
行政令函-全國人事法規釋例資料庫檢索系統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施行以後,依該法第17條第 3項及第29 條第 1項等規定,退休再任辦理重行退休,且二次退休均得支( 兼)領月退休金人員之年終慰問金 ...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2012年10月28日 -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以後之各項代理(課)教師之年資,均不得併計 ... 教師或校長依第三條申請退休者,除特殊原因外,其退休生效日以二月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