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 - 法律諮詢家 遺產繼承人&遺產繼承權 繼承的意義:民法第1147條-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 繼承者(乃介於財產與身份之間),係指某一人死亡時,就該死亡人非專屬一切權利義務,尤其有一定親屬身份關係人為意思表示或請求。
如 何 辦 理 拋 棄 繼 承 如 何 辦 理 拋 棄 繼 承 一、 拋棄繼承的意義: 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之後,向法院表示拋棄其繼承權,亦即具狀向法院表示不要繼承被繼承人遺留下來的全部財產(包含權利及義務)。 二、 拋棄繼承的規定(民法第一一七四條):
臺灣高等法院 繼承人欲限定以因繼承所得之遺產,償還被繼承人的 債務(即限定繼承 ),應向哪個法院辦理?有無期限? 應備哪些文件?應繳多少費用 ...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首頁> 書狀例稿> 本院書狀範例> 民事執行 聲請點交狀 · 聲請應買狀 · 聲請調查債務人財產狀 · 聲請換發債權憑證狀 · 聲請核發債權憑證狀 · 聲請依原定價格拍賣狀 · 聲請另行估價拍賣狀 · 聲明優先購買狀 · 陳報 ...
拋棄繼承如何辦理 - 法律諮詢家 拋棄繼承如何辦理 1.管轄 法院: 由 繼承開始時,被 繼承人住所地之 法院管轄。(非訟事件法第 144 條) 2. ...
如何辦理拋棄繼承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如 何 辦 理 拋 棄 繼 承. 一、 拋棄繼承的意義: 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之後,向法院表示拋棄其繼承權,亦即具狀向法院表示不要繼承被繼承人遺留下來的全部財產(包含 ...
如何辦理拋棄繼承.doc 如何辦理拋棄繼承. 一、拋棄繼承之意義: 繼承開始後,依法有繼承權之人依法定方式所為否認繼承效力之意思表示;也就是說應該繼承的人,具狀向法院表示不要繼承 ...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首頁 > 常見問題 > 家事問答集 > 拋棄繼承 > 05030104 如何辦理拋棄繼承,應準備什麼文件? 如何辦理拋棄繼承 一、期間及管轄法院 拋棄繼承應於繼承人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被繼承人住所地(戶籍地)之法院為之 ... 聲請費用新台幣1000 元。 四、郵寄聲請方式 (一) 須附郵政匯票金額1000元(抬頭:臺灣雲林地方法院),連同聲請狀 ...
非訟類 - 臺灣高等法院 - 司法院 辦理期限:應於繼承開始時起,3個月內為之,前開期限法院因繼承人之聲請,認為必要時,得延展之。 ... 費用:應繳納新台幣1000元(非訟事件法第14條第1項)。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 首頁 > 業務簡介 > 家事業務 > 繼承事件 ... 由次順序之繼承人繼承。後順序繼承人在先順序繼承人拋棄繼承之前,因尚無繼承權,並無拋棄繼承可言。 辦理期限: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