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修正第十七條條文 1. 所得稅法修正第十七條條文. 中華民國101 年12 月5 日. 華總一義字第10100269281 號. 第十七條. 按前四條規定計得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減除下列免稅額及扣除 ...
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 - 司法院 本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九日修正之條文自中華. 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者外,自公布日施行。 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 ᓁ΄. 第十七條.
放寬納稅義務人申報減除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免稅額之限制條件 總統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17條,放寬納稅義務人申報減除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免稅 額之限制條件. 立法院101 ...
所得稅法-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五條 之一, 綜合所得稅之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殘障特別扣除額以第 十七條規定 .... 折舊、耗竭及攤折之減除,準用本法第三章第四節有關條文之規定。
所得稅法修正第十七條條文 - 中華民國總統府網站-首頁 1 所得稅法修正第十七條條文 中華民國101 年12 月5 日 華總一義字第10100269281 號 第十七條 按前四條規定計得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減除下列免稅額及扣除額後之餘額,為個 人之綜合所得淨額: 一、免稅額:納稅義務人按規定減除其本人、配偶及合於下列 ...
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條及第126條文修正說明 - 財政部臺北國 ... 2012年10月8日 -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條及第126條條文修正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100年1月19日業經總統公布,請扣繳義務人注意 ...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第 1 頁,共 8 頁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本法)自四十四年修正公布全文以來,迄今已逾 五十年,其間為健全稅制,促進租稅公平,歷經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 正係於一百零一年八月八日公布。
所得稅法第17條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 由於此網站的設置,我們無法提供該頁面的具體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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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第十七條 - 中時理財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 按前三條規定計得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減除下列免稅額及扣除額後之餘額,為個人綜合所得淨額: 一、 免稅額:納稅義務人按規定減除其本人、配偶及合於左列規定扶養親屬之免稅額;納稅義務人本人及其配偶年滿七十歲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