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併案審查案(二讀) 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 條 條文 中華民國 95年05月26日 立法院第 6屆第3會期第15次會議通過(公報初稿資料,正確條文以總統公布之條文為 準 ) 第十七 條 按前三條規定計得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減除下列免稅額及扣除額後之餘額,為個人之綜合所得淨額:
行政院會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全球資訊網-即時新聞) 提供行政院官方發佈的新聞訊息 ... 行政院會今(13)日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財政部依「財政健全方案」,並參考國際稅改趨勢,擬具「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將兩稅合一制度由完全扣抵制改為 ...
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 - 司法院 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者外,自公布日施行。 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 ᓁ΄ . 第十七條. 按前三條規定計得之個人 ...
所得稅法第17-2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司法院大法官 九十年一月三日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目規定:「按前三條規定計得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減除下列免稅額及扣除額後之餘額,為個人之綜合所得淨額:一、免稅額:納稅義務人按規定減除其本人、配偶及合於下列規定扶養親屬之 ...
所得稅法──反避稅令之逆襲! | 創業家網誌 其實行政院在101/12/06就發佈了行政院院會通過 所得稅法 部分條文修正 ... 按 所得稅法 43條之4修正案的規定,境外公司實際管理處所若位在台灣,即需按台灣法令課稅,也就是比照本國公司課17%的營所稅,另外分配盈餘給股東股利時,以往因其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