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二次臨時會經由修憲程序,在民國80年(1991年)4月22日議決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在同年5月1日由總統公布。同年4月30 ...
中華民國憲法 - 维基百科 因民國37年(1948年)内战扩大,为适应形势,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經由修憲程序,在4月18 日議決通過《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作为临时宪法修正案,同年5 ...
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的功能 - 司法院 一)大法官解釋的功能隨著民主法治的發展、民權意識的高張,近年來民意代表、政府機關與學術界,對於落實憲政的議題均極為重視,機關或民眾對於憲法解釋或法令 ...
司法院大法官 聲請 解釋憲法,經 大法官議決應予受理,並依 司法院大法官 ... 釋字 第689號解釋 事實摘要 ...
| 憲法上之權利與義務----(一)言論自由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台灣法律網,劉孟錦律師主持,最專業的法律顧問網站,提供各種法律資訊及訴訟書狀、契約書、和解書、協議書、存證信函、離婚、遺囑等範例,為您解決各種律師諮詢與法律 ...
司法院大法官 大學、獨立學院、專科學校教師分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及講師,有關教師之升等,由各該學校設校、院、系(所)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大學法第十八條、第二十條及專科學校法第八條、第二十四條定有明文。
人民居住、遷徙自由權的保障規定於憲法第 10 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 自由。」從字義解釋,本條似包含 ... 106 如此,憲法第 10 條所保障的基本權利,究應如何解釋?其權利意涵為何?以下將對相關問題,逐一探討。 第一項 居住自由居住自由權權權權 第一款 居住自由居住自由權之意涵 有關憲法保障人民居住自由之保障範圍,論者有不同之見解,有認為其係
第七課人民的基本權利[ - 學習加油站 A.意義: 指憲法規定國家不可以侵犯及人民可以向國家請求的權利。 B.特徵:1.用憲法 規定,以提高保障效力。 2.消極的防止國家權力非法侵犯,積極的向國家請求的 ...
受益權的意義 第1 部分第六章社會權、受益權與其他基本權利49. 第六章社會權、受益權與其他基本權利. 第一節社會權.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學校依有關學籍規則或懲處規定,對 ...
第一章憲法概論 個人不能離開社會而生存,個人乃社會之一份子,與他人有分工合作的關係,亦應 .... 人民有選擇適當工作的權利,為十八、十九世紀憲法所保障的工作權,富有選擇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