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 三 章 營運規範 第22條, 憑證機構提供憑證暫時停用服務者,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下列事項: 一、 得請求暫時停用憑證之事由。 二、憑證機構得逕行暫時停用憑證之事由。 三、有權 ...
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2012年2月28日 -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七日經濟部經商字第0930210245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36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