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現行法規 強制執行法 ( 民國 96 年 12 月 12 日 非現行法規 ) 現行法條 第 122 條 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 者,不得為強制執行。
十、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惟法律上有哪些標的是禁止強制執行的? -《天秤座 法律網》 3.債務人對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性生活所必須者(強制執行法第122條) 。 三、其他法律規定不得讓與或執行者: 1.公務人員:一、公務員請領退休金之權利(公務人員退休法第14條)。二、公務人員遺族領取撫卹金之權利及未經具 ...
立法院全球資訊網-立法委員-黃淑英任內推動法案-強制執行法三讀通過! 即全數遭強制執行,致弱勢民眾生活無以為繼,損及其生存權。黃淑英委員提案增訂強制執行法第122條第2 項,債務人所領取之社會福利補助與社會保險給付,如生活扶助、醫療補助、急難、災難救助或生活津貼、教育補助、失業給付、職災給付等,為 ...
強制執行法第122條的疑問 - Yahoo!奇摩知識+ ANSWER 強制執行法第122條 (禁止執行之債權) 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債權(就是公司的薪水),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者,不得為強制執行。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65條 關於第一百二十二條部分:
強制執行法第122條_不得強制執行債務人之生活所必需津貼或給付 @ 。Diosa女神理債戰記。從負債百萬到年薪 ... 即全數遭強制執行,致弱勢民眾生活無以為繼,損及其生存權。黃淑英委員提案增訂強制執行法第122條第2 項,債務人所領取之社會福利補助與社會保險給付,如生活扶助、醫療補助、急難、災難救助或生活津貼、教育補助、失業給付、職災給付等,為 ...
A & Finet International Patent & Law Office 經通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強制執行法第122條 規定:「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須者,不得為強制執行」。意即並非債務人全部之薪資均可以執行;但現行法並未就此不得扣押之部分明確規定,實務上認為,薪資除去維持生活所必須 ...
強制執行法第122、128、129、130 條(96.12.12 版) - 法源法律網-相關 ... 現行法條, 第122 條, 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 生活所必需者,不得為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法第122條 - 立法院 2011年6月7日 ... 立委黃淑英的任內推動法案,修正草案相關資訊-強制執行法三讀通過!
法院執行帳戶凍結問題 - 法律諮詢服務網 -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我父親有帳戶被強制扣押,在發文說明中提到:強制執行法第122條第1項:『債務人 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 ...
十、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惟法律上有哪些標的是禁止強制執行的 ... 債務人對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性生活所必須者(強制 執行法第122條)。 三、其他法律規定不得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