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安定費注意事項 - 禾陸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外勞引進申請,管理 ... 根據勞委會97年09月01日最新公佈,雇主聘僱外國人每人每月(日) 繳納需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如下: (一)一般製造業工作 二千元(每日六十七元) (二)家庭看護工作 1.被看護者或雇主為一般身分者:二千元(每日六十七元) 2.被看護 ...
就業安定基金該如何繳納? |東南亞外勞人力仲介 外勞薪資與相關費用 1.「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12條修正條文已於96年6月15日發布施行,就業安定費自96年8月起改以每季為1期,並於次季第2個月25日前繳納(例如:4、5、6月份帳單,於8月中旬寄發,雇主應於8月25日前繳納,並得寬限至9月24 ...
就業安定費注意事項: 若於每年2、5、8、11月之20日仍未接到繳款通知單者, 請儘速向本署(02)8995-6000就業安定費查詢專線聯絡,俾便辦理補發作業。 2. 本辦法第46條之2第4項規定, ...
就業好伙伴 電子報月刊 /「就業安全」半年刊 就業安定費帳單地址異動 雇主應主動更新 就業服務法第55條第4項明訂,雇主未依規定期限繳納就業安定費者,得寬限30日;於寬限期滿仍未繳納者,自寬限期滿之翌日起至完納前1日止 ...
就業保險法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一、 失業給付:被保險人於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一 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十四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作業要點修正規定 辦理就業安定費及滯納金收繳作業要點修正規定. 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二十三日勞職許字第1000508202 ...
就業安定費滯納金比率調降@ 外勞與新移民在台實況轉播:: 隨意 ... 行動版 - 就業安定費滯納金比率調降《就業服務法》第55條第1項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 ...
辦理就業安定費及滯納金收繳作業要點 - 法規查詢 辦理就業安定費及滯納金收繳作業要點. 公(發)布時間:. 民國100 年08 月23 日. 修正時間:. 民國103 年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