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安定費注意事項: 就業安定費注意事項: 1. 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第 46 條之 2 第 2 項規定, 雇主繳納就業安定費,應於次季第 2 個月 25 日前繳納 (例如: 1、2、3 月份帳單,於 5 月中旬寄發, 雇主應於 5 月 25 日前 繳納 ,並得寬限至 6 月 ...
就業安定費注意事項 - 禾陸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外勞引進申請,管理 ... 根據勞委會97年09月01日最新公佈,雇主聘僱外國人每人每月(日) 繳納需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如下: (一)一般製造業工作 二千元(每日六十七元) (二)家庭看護工作 1.被看護者或雇主為一般身分者:二千元(每日六十七元) 2.被看護 ...
就業安定基金該如何繳納? |東南亞外勞人力仲介 外勞薪資與相關費用 1.「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12條修正條文已於96年6月15日發布施行,就業安定費自96年8月起改以每季為1期,並於次季第2個月25日前繳納(例如:4、5、6月份帳單,於8月中旬寄發,雇主應於8月25日前繳納,並得寬限至9月24 ...
就業安定費注意事項: 若於每年2、5、8、11月之20日仍未接到繳款通知單者, 請儘速向本署(02)8995-6000就業安定費查詢專線聯絡,俾便辦理補發作業。 2. 本辦法第46條之2第4項規定, ...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 2013年5月17日 ...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 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 ...
就業安定費數額表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 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 ...
數額表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 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臺中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 ' 二二經本部於中. 華民國103年3月28 日以勞職管字第1031811813號令修正 ...
公告--勞動部修正就業安定費數額表(1030330生效)(pdf) 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 ,並自中華民. 國一百零三年三月三十 日生效0. 附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 ...
勞動力發展署全球資訊網-[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 ... 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 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並自中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