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職權 - 購物搜尋結果
貳、審計制度特質 - 審計部全球資訊網 貳、審計制度特質 3 貳、審計制度特質 政府審計制度之設計、審計職權之歸屬,及審計機關之定位,由於 各國國情與政治體制不同,自有所差異。惟審計權能否發 應有之功 能,其超然獨立之特性為最重要之條件。
審計法試題解析 - 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 4 之。 答:(1)保障審計人員之相關規定: a.審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干涉。 b.主要審計人員—審計官、審計、稽察,非有法定原因,不得停職、免職或 轉職。 (2)限制:審計人員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兼任其他職務或執行業務。
第四章 審計法 - 財政部 Ministry of Finance, R.O.C. 三、審計職權 及職權之超然 (一)審計職權: 1.監督預算之執行。2.核定收支命令。3.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4.稽察財物及財政上之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 ...
審計法 第一條政府及其所屬機關財務之審計,依本法之規定。 第二條審計職權如左: 一、監督預算之執行。 二、核定收支命令。 三、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 四、稽察財物及 ...
貳、審計職權之行使 貳、審計職權之行使. 一、年度施政工作重點. 依審計部暨所屬各審計處室年度施政(工作)計畫編審作業要點(詳註)規定,審計部暨所屬各審計處、室每年均應配合年度 ...
審計法| 第一章通則 - mywoo 第2條, 審計職權如左: 一監督預算之執行。 二核定收支命令。 三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 四稽察財物及財政上之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 五考核財務效能。
第四章審計法 - 財政部 審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其審計職權,不受干涉。 2.審計查閱權:審計人員為行使職權,向各機關查閱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財務時,各該主管人員不得隱匿或拒絕;遇有 ...
監察院全球資訊網 審計 又憲法第105條規定,審計長應於行政院提出決算後3個月內,依法完成其審核,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審計職權,依審計法第3條規定,由審計機關行使之。
叁、審計職權功能 依據審計法第2 條規定,審計機關之職權包括監督預算之執行、審. 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考核財務效能、稽察財務上之違失、核定財務. 責任等,主要功能有下列3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