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維法律事務所 » Blog Archive » 審閱期間已成房仲業者的魔咒 (郭睦萱律師撰文 2008年4月) 壹、 前言 根據內政部的官方統計,房仲買賣糾紛當中,最常見的爭議就是審閱期間,審閱期間已經成為消費者的保護傘,也就是房仲業者的魔咒。基於定型化契約比較保護弱勢之消費者一方,房仲業者要如何因應審閱期間的 ...
定型化契約之概念與法律效果暨實務見解分析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四、契約範本之發布僅具教育. 與示範作用. 肆、定型化契約 .... 詹森林,定型化約款之 基本概念及其效力之規範,法學叢刊,第158 期,1995. 年4 月,頁143,收錄於民事 ...
定型化契約之成立 - 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社 定位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權益>定型化契約>成立要件. 重要. 概念 ... 所公告的 定型化契約書範本,並不具備法律效力(C)企業經營者可在定型化契約中. 約定免除 ...
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 -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提供行政院官方發佈的新聞訊息 ... 國內 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 觀業字第0930030216號函修正 立契約書人 (本契約審閱期間一日, 年 月 ...
何謂定型化契約之合理審閱期間?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關於定型化契約之審閱問題,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之一規定:『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 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
[第十一條之ㄧ]定型化契約審閱期間業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其相關之 ... 有關函詢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1定型化契約之審閱期間適用疑義. 一案,本會復如 ... 二)次查本法第2條第7款及第9款規定,定型化契約條款係指. 企業經營者為與不 ...
消費者於訂立定型化契約前,可否要求審閱契約?何謂 ... - 台灣法律網 一、應給予消費者合理審閱期間:消費者於訂立定型化契約前,可要求企業經營者 提供合理的契約審閱期間,以供消費者就定型化契約條款為足夠之思慮,進而決定 締約 ...
審閱期間 - 司法院 第11-1條, (審閱期間) 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 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 違反前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 ...
『自行放棄審閱期間之約定』是否有效? - 法律保護網_陳怡成律師事務所 一)消費者保護法第11-1條:「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 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違反前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 之 ...
購屋爭議判例- 消費者放棄契約審閱權 - 住展房屋網 2013年9月6日 ... 法院認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通過「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 記載事項」,規定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審閱期間不得少於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