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切除勞保給付 擬放寬 | 醫二三事 | 健康醫藥 | 聯合新聞網 勞保現行規定45歲以下切除子宮才能領失能給付,等於認定年過45歲就沒有生育需要,但醫師立委蘇清泉認為,婦女生育年齡普遍延後,且女性停經年齡約49歲以後,因此主張延後至50歲。勞委會統計,目前失能給付每5件失能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