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 林瑞珠記帳士事務所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被繼承人死亡,配偶依前揭民法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時 ...
配偶分卡多─談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 民事 -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 案例: 王山是某大企業家,李麗是他的配偶,生有二子。王山又和張欣同居也生有二子並經認領。王山死後遺有大筆遺產,李麗和張欣所生的二子因遺產分配問題鬧上了法庭。李麗要求依法她可多分一份,她的法律根據何在? 解析: 依民法 ...
二十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可否為讓與?夫之債權人可否對「夫對妻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強制執行 ... 天秤座由律師提供最新的法律事件分析及新上路法令的一分鐘導讀,使大家了解二十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可否為讓與?夫之債權人可否對「夫對妻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
二十一、何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夫妻之一方死亡,是否產生民法 ... (一) 所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指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 ... 如 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
認識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也是只有在夫妻財產制未約定. 時,即為適用法定財產制時, 才有 ... 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
配偶分卡多談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民事-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 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不在此限。 此項請求權是獨立於繼承權而存在,也 就是說,配偶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後,仍可再主張繼承的權利。所以本例李麗的請求應 ...
| 究竟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有何意義?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不在此限。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 得酌減其分配額。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 ...
依民法親屬篇之規定,何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其要件為何 ... 2014年8月29日 ... 一)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 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 ...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辦理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價值核課遺產 稅案件作業要點 壹、作業目的: 民法親屬篇於74年 6月 3日修正公布,增訂第1030條之 1規定,聯合 財產關係消滅時,夫妻剩餘財產應平均分配,於91年 6月26日修訂夫 妻財產制,以「法定財產制」取代「聯合財產制」,明定剩餘財產差 額分配請求權具一身專 ...
不動產信託達人: 關於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可分配的財產要各自扣除婚後所負債務後,如果有賸餘,【就雙方剩餘之 差額 】再平均分配,很多人以為可以分對方一半財產實在是太過簡化問題,更何況依上列程序平均分配顯失公平還可以請法院調整或免除分配 (例如先生是米蟲,婚後遊手好閒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