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由於此網站的設置,我們無法提供該頁面的具體描述。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83831號令修正公布增訂 第80條之1條文 (中華民國101年3月3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10008895號 令,定自101年3月21日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01825)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01825) 第六十九條 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但土地法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列各款土地,不得取得、設定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全球網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點選開啟法規查詢). 民國81年07月31日總統華總 (一)義字第3736號令公布民國81年09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2014年4月25日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100年12月6日【公布日期】民國 100年12月21日 ...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收出養百寶箱 > 收出養相關法律 >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中華民國 100 年 12 月 21 日 修正 收出養規定 第 16 條 大陸地區人民得申請來臺從事商務或觀光活動,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维基百科条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 中華民國81 年7 月16 日 制定 96條: 中華民國81 年7 月31 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