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解釋_友善列印 - 司法院 若在某一道路範圍內之私有土地均辦理徵收,僅因既成道路有公用地役關係而以命令規定繼續使用,毋庸同時徵收補償,顯與平等原則相違。至於因地理環境或人文 ...
土木人 • 檢視主題 - 有關既成道路、公共地役關係、現有巷道、袋地通行權等相關問題 h9454m3 寫:各位前輩大家好,小弟因業務關係需要認定既成巷道,故有疑問希望能有前輩指導: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釋字第400號解釋文,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首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其次,於公眾通行之 ...
大法官解釋_友善列印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 ... 0公司為使上開建築基地作整體街廓使用,乃於七十四 年申請建築設計變更,並同時申請廢止該既成巷道,被告機關認四周之都市計畫道路均已開闢完成,符合「台北市非都市計畫巷道廢止或改道申請須知」第一點第一項規定,乃於七十四年 ...
土木人 • 檢視主題 - 既成巷道問題???? 請教各位大大~~~~ 大法官解釋400號有提及: 因地理環境或人文狀況改變,既成道路喪失其原有功能者,則應隨時檢討並予廢止。 最近遇到民眾要求廢除既成巷道,依據此解釋要求我們廢除,但是要求廢除的既成巷道自民國66年起已被認定建築線有案為現有 ...
現有巷道認定~公用地役關係存在~~~20年,的法源依據? - Yahoo!奇摩知識+ 請問各位大大: 因客戶土地面臨之巷道,確為被行走20年以上。關於時間之認定~~ 市政府引用~~~~~按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四OO號解釋理由書:「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首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其次於公眾通行之初~,其三 ...
大法官解釋既成巷道 - 相關部落格
既成道路如何定義 - Yahoo!奇摩知識+ 台灣省政府建設廳73年12月26日函字,既成巷道通行地役權之取得時效,按民法第七百六十九條之規定為廿年。(原通行時效為十年)巷道是否設有路障,舖設保養是否由公所負責皆為既成道路認定應審酌之處。復按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四OO號解釋 理由書 ...
司法院釋字第255號解釋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既與前述意旨相符,與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本旨尚無牴觸。惟廢止有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巷道 ... 中華民國79年大法官解釋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创建账户 登录 命名空间 页面 讨论 不转换 不转换 简体 ...
詳細資料 - 大法官解釋_相關資料 一)台北市敦化南路八十巷巷口既成巷道,土地坐落台北市敦化段三小段六七、六八、 六九號,數十年來,即供 ...
陳大法官新民提出之不同意見書 本號解釋多數意見以憲法上租稅法律主義,審查財政部. 認定捐贈既成道路之納稅義務人列舉扣除額的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