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 高雄市政府法制局 本細則依國家賠償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六條之規定訂定之。 第2條. 依本法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條第一項之規定,請求國家賠償者,以公務員之不法行為、公有公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