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查詢服務, 最高法院 101年5月24日公告最高法院民國101年4月24日101年度第4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刑事判例10則 【公布日期】101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台資字第1010000490號 【主 旨】最高法院民國101年4月24日101年度第4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刑事判例10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