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釋字第275號解釋-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2010年5月3日 - 制定机关: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 釋字第276號, → .... 謹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六條之規定,聲請解釋憲法,並將有關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