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回歸憲法「大法官交錯任期制」之運作 司法院正副院長應即日解職 - 言論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年九月卅日已屆,卻仍在任執行大法官兼司法院正、副院長之職務,已違反憲法「大法官 交錯任期制」設計規範及司法院組織法,應即日解職,讓總統儘速重新提名大法官兩人及正、副院長,以維繫憲政機制正常運作。二、「交錯任期制」唯賴 ...
司法院組織法 - 司法院大法官 2013年6月18日 ... 第2 條司法院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 第3 條司法院置大法官十七人,審理解釋憲法 及統一解釋法令案件,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 ...
司法院大法官 - 维基百科 ... 1993年2月3日修正公布的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大法官審理解釋案件,必要時得準用憲法法庭開庭的規定,進行言詞辯論。 ... 由於在前二部法令時期,法源規定係由「大法官會議」掌理司法院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律與命令之事項;惟至1993 ...
司法院大法官-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按大法官解釋法源依據凡三變,1948年至1958年係根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規則》、 1958年至1993 ...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 - 相關部落格
〈自由廣場〉大法官任期模式 - 言論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茲所謂「連任」應係指「八年任期屆滿」後 不得再為續任一屆之謂,易言之,大法官
司法院大法官 - Yahoo!奇摩知識+ 司法院大法官為什麼有任期四年跟八年的差別ㄋㄟ我知道是第四次修憲改的但是我看不懂內容請哪為好心人幫幫我
大法官任期 - 司法院大法官 2010年10月13日 ... 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憲法第四次增修條文公布,關於大法官之任命及任期均有 相當之改變。其第五 ...
任命與任期 - 司法院大法官 2011年10月1日 ... 依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大法官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最高法院 法官十年以上而成績 ...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阿摩線上測驗 (B)立法委員任期5年:立法委員任期4年 (C)司法院大法官任期8年:司法院大法官 任期9年 (D)有解散制度之設計:有不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