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托育(保母)人員訓練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課程內容係依據衛生福利部101年12月7日台內童字第10108405542號函發布之「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實施計畫」辦理,完成7學分、126小時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