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 | 營建署全球資訊網 建築物有連跨複數樓層,無法逐層區劃分隔之垂直空間,且未以具有一小時以上之牆壁、樓板及防火門窗等防火構造及設備區劃分隔者,應視為同一使用單元檢討。 同一使用單元內之各種使用類組應以該使用單元之全部樓地板面積為檢討範圍。
雨沛防災工程顧問機構 RainUp Fire Protection, Inc. 第 四 條 建築物建造行為以外之構造變更行為,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 一 樑、柱穿孔。 二 小樑變更。 三 梯級變更。 四 非安全梯之樓梯 ...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須知 - 臺北市政府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須知. 一、申請書正本. (一)申請書應由董事長具名蓋章申請,並蓋公司章,另應加註公司地址、連絡電話。由. 會計師或律師代理申請 ...
台北縣、台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建築法第七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有關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之管理,依本辦法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規之規定。 第 二 條
台北縣、台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 建築物變更使用類組,符合附表所定要件者,得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 前項情形, 變更後之使用類組屬D-1、D-2之里民活動 ...
臺北市民e點通 變更 使用執照許可 申請案件資料查詢 應備證件 1. 申請書2份。2. 執照注意事項附表。3.審查表3份。4.檢討項目簽證表。5.變更 ...
修訂臺北縣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要點 新北市政府辦理建築物一定規模以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申請書 年月日 1.依據建築法第73條第3項暨新北市政府辦理建築物一定規模以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要點規定辦理。 2.下開建築物遵依法令規定檢同房屋權利證明、原使用執照(或其他證明文件)及其他 ...
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 建築物變更使用類組,應依附表一規定辦理。 符合附表一規定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之建築物,變更後之使用類組屬下 列場所者,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檢具相關文件,送交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轉送都發局審查有關建築管理事項,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 ...
「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 @ 【江榮裕建築師 + 居逸室內設計】 :: 痞客邦 ... 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101年11月30日 臺北市政府(101)府法綜字第101336694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3條
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 法規名稱:, 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1月30日.